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

王耀:民办教育政策分析与发展策略 《讲义稿》

发表时间:2019/11/01 00:00:00  浏览次数:4857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重点解读

(一)民促法的基本立法思想

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公益事业即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三种类别:

公益一类。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机构。这类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益二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如普通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这类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自主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并依法取得服务收入,其服务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服务收入和经营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公益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财政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补助。

公益三类。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如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机构。这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其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的纳入财政管理。其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并受政府监督。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相关标准进行引导和规范。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六条 国家鼓励捐资办学。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二)解读办学结余与办学收益的定义

第十九条(修改后):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指的是兴办学校。包括:再投资兴办非营利性的幼儿园、九年制义务学校;营利性的幼儿园、培训学校、家长学校、高中等政策允许兴办的其它类型学校。也可以理解成将办学结余用于本园的改造和扩建以及追加对教职工的各项培训和福利,还可以用于对受教育者的学习奖励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本开支等)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就像开办公司一样,公司的收入投资人股东可以按股份进行分配),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所有民办学校的前置审批都在教育局,凡是不符合幼儿园办园标准和资质要求的,如消防不合格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均不得通过),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这里所指的依法是,不论是在工商登记还是在民政登记,都必须持有办学许可相应的文件)予以办理。

 

(三)法律规定民办学校应当给予教师的保障

    第三十一条(修改后):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国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国构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外发展经验看,补充养老保险能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养老保障水平,我国自1991年开始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补充养老保险尚未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在国家统一制订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履行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之后,专门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附加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国家为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完善。

(四)民办学校的收费制订原则与用途

    第三十八条(修改后):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教育费、投保费、伙食费、生活费、亲子活动费、服饰等)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必备要素:租金、水电气、设备维护、日常办公、行政经费、工资与社保、教育培训、教育教研活动。合理要素:翻新改造、设备折旧、市场营销、年终福利、其它奖励、技术开发、校车成本、其它增值服务。)市场需求(受教育者的生活标准与学习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工商、物价)的监督。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 由学校自主决定。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五)法律引导各级政府应对民办学校进行实质性的扶持

     第四十六条(修改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六)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修改后)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合法教育机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劳务向受教育者直接收取的费用,均属于教育劳务收入。对教育劳务收入应依照“文化体育业”税目,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对教育机构无“向捐赠方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情节,而获得的各种捐赠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教育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教育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七)民办学校国家税收政策导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文件

 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1、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3号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八)关于非营利与营利民办学校的资产支配权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修改后: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民办学校的管理秩序与违法后果

     第六十二条(修改后)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 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十)关于依法查处无证办学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修改后):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民促法修改的亮点

1、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

    强调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按照党章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民办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确立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

    明确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允许举办实施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3、进一步保障举办者权益。

    规定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现有民办学校在终止时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

4、进一步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

   提出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措施保障民办学校学生的权益。

5、进一步完善国家扶持政策。

强调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规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税收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明确了国家鼓励方向。

6、进一步健全民办学校治理机制。

 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信用档案制度。

7、保障实现平稳过渡。

 修改决定没有设置统一的过渡期,对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做出相应规定,授权各地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办法,保证现有学校办学稳定

 

(十二)新民促法实施前对现有民办学校做出的过渡政策

本决定公布前(2016117)设立的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根据依照本决定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继续办学,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照本法规定进行清偿后有剩余的,根据出资者的申请,综合考虑在本决定施行前的出资、取得合理回报的情况以及办学效益等因素,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其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

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重新登记,继续办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依照本决定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十)民办幼儿园未来的宏观导向

1、坚持民促法的立法思想与各级政府的政策措施供给导向;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的核心指导方针。

    2、遵循市场化需求规律,鼓励教育服务的多样性,通过市场化竞争,促进教育质量和优质资源的发展。

    3、为受教者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选择。

 

 

 

 

 

 

 

二、与民办学校投资人应该探讨的五个问题?

(一)我国学前教育的责任与目标是什么?

是替家长看管好孩子?

管理责任:幼儿从入园到离园这一期间,幼儿园对家长托付给幼儿园对小孩的管理责任是重大的,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幼儿园的责任是关联的。(碰伤事件案例分析:教师资源配置是幼儿园最大的问题)

是替家长喂养好孩子?

喂养好孩子是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的首要条件。

只有在有良心和羞耻心的良好基础上,人的心灵中才会产生良知。良心,就是无数次发展为体验、感受的知识,正是在它的影响下,必然会派生羞耻心、责任心和事业心。 作者:苏霍姆林斯基

 

是替家长教育好孩子?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作者:毛泽东

儿童不是用规则可以教得好的,规则总是会被他们忘掉的。……习惯一旦培养成功之后,便用不着借助记忆,很容易地自然地就能发生作用了。 作者:洛克

 

学前教育的责任与目标

对幼儿是实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1.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是实···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一目标是确定幼儿园教育任务,评估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根本依据,国家这一目标对全国幼儿教育进行领导和调控。

    2.幼儿教育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并结合幼儿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来的。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它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并兼顾幼儿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幼儿教育目标的提法又与学校教育目标略有不同,如把放到了第一位,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健全发展较以后各年龄阶段更为重要的缘故。
    3.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培养人,所以教育目标是否合理,除了符合社会要求以外,还要看是否符合教育对象身心发展的规律。

(二)创办幼儿园是解决入园难还是入园贵?

从家长方面分析:扎堆选择公办园“入园”导致“入园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对优质园的迫切需求。

从社会方面分析:入园需求量大于公办园和普惠园供求的数量,优质资源严重不足。

从政府方面分析:各级政府财力与重视程度不一,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五张图片的解释

 

(三)民办幼儿园如何解决师资缺乏之困?

1、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的问题探讨

1)有什么标准引进人才?(岗位要求)

2)以什么机制吸引人才?(生长空间)

3)用什么制度留住人才?(发展取向)

4)人文关怀福利报酬是否等于培养人才?

5)岗位培训能力提升是否等于培养人才?

6)技能竞赛荣誉奖励是否等于培养人才?

7)绩效评价职务晋升是否等于培养人才?

8)梦想引导共赢未来是否等于培养人才?

 

2、人才引进标准与职业发展平台建设探讨

1)制订相应岗位要求与资源合理配置。

2)制订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晋级制度。

3)制订人才培养目标与学分考评制度。

4)提供创业机遇和营造合作共赢空间。

5)将优秀人才向合伙人性质发展转变。

 

3、人才培养方向与价值探讨

1)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见》。其中24字核心价值观分3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2)培养职业道德与技能的全面发展(老师打人与不学不教故事,小学化趋势严重)

3)培养团队的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4)培养团队的教育情怀与舍得精神

5)培养团队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四)民办幼儿园如何解决招生之忧?

幼儿园生源市场来源分析

01 政府公职人员子弟  02 富二代及明星子弟

03 企业白领蓝领子弟  04 外籍驻华人员子弟

05 私企老板商人子弟  06 暂居就业人员子弟

07 城镇待业居民子弟  08 自由职业商贩子弟

09 进城务工人员子弟  10 进城无业人员子弟

11 农村耕作人员子弟  12 特殊困难家庭子弟

 

城镇与农村幼儿园性质分类

01 公办幼儿园(机关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   3%

02 公办民助普惠性幼儿园(小区规划、区域规划、标准改造)2%

03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小区规划、区域规划、标准改造)5%

04 民办自主普惠性幼儿园(自主配套、场地改造、租赁)20%

05 小区配套高收费幼儿园(自主配套、产权购置、租赁) 30%

06 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场地改造、租赁)30%

07 不在册幼儿园、简易园、学前班(改造、产权不明)10%

 

幼儿家长择园心理分析

01 政府公职人员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公办幼儿园

       次选 公办民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02 富二代及明星子弟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国外、境外贵族幼儿园

       次选  国内高档小区高收费幼儿园

03 企业白领、蓝领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公办幼儿园

       次选  公办民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小区配套高收费幼儿园

04 外籍驻华人员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必选  中外双语幼儿园

       次选  小区配套有外籍教师的高收费幼儿园

05 私企老板商人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公办幼儿园

       次选  公办民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营利性幼儿园

06 暂居就业人员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自主普惠性幼儿园

       次选  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07 城镇待业居民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公办幼儿园

       次选  公办民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08 自由职业商贩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自主普惠性幼儿园

       次选  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小区配套高收费幼儿园

09 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民办自主普惠性幼儿园

       次选  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其它不在册幼儿园、学前班

   10 进城无业人员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民办自主普惠性幼儿园

       次选  其它不在册幼儿园、学前班

  11 农村耕作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民办自主普惠性幼儿园

       次选  其它不在册幼儿园、学前班

   12 特殊困难家庭择园心理标准:

       首选  学前班

中国最受欢迎的幼儿园排名

第一名:公办幼儿园(资源稀缺)

第二名:公办民助与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政府支持)

第三名:民办自主申报普惠性幼儿园(政府鼓励)

第四名:民办非国有资产营利性幼儿园(法律许可)

第五名:不在册幼儿园、简易园、学前班(整改与取缔对象)

第六名:小区规划配套高收费幼儿园(财产清查对象)

 

湖南省未来10年各县、市、区三类幼儿园建设平均比例

第一名:公办幼儿园 ≥ 10%

        (机关幼儿园、中心幼儿园)

第二名: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 ≤ 15%

        (小区规划配套与教育规划布点)

第三名: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 ≤ 50%

        (城乡结合部与人口密集村、镇、街道)

第四名:民办营利性幼儿园 ≥ 25%

        (小区自主配套与产权明确的标准化场地改造)

民办幼儿园招生之策

    第一步:紧扣学前教育的责任与目标,做好评估标准化建设,加强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第二步:加强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做好学龄前儿童入园思想引导工作;

    第三步:成立家委会开办幼儿家长学校、亲子早教俱乐部;开展“分享朗读”文化书香活动,深层次做好幼儿园的增值服务;

    第四步:定期组织或协助政府开展区域公益性文化教育活动,树立社会公益形象和公众影响力;

    第五步:组织参与各类正规高端会议和政府、协会表彰活动,为幼儿园文化与品牌建设积累丰富的资源。

第六步:开设假期亲子游戏与生活体验班;

第七步:科学制订对招生宣传者必要的奖励机制;

 

三、对面临转型幼儿园的几点建议

1、坚持理念、与时俱进、允公允能、静观其变。

2、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依法提前做好物权及相关财产权属分割。在为定性之前,尽量将自有产权的办学场地合法转变为租赁关系。

3、对内:科学准确做好办园成本分析,细化成本分类。

4、对外:细化收费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有据可查。

5、办园结余不一定要分红,但可以做累积,用于日后“办学”,办更多、更好的非营利或营利性幼儿园和培训学校。

6、针对当前的集团园所,部分转非、部分转营,把办园结余投入到营利性办园中去,采取倒循环策略,良性推动双轨制办园、促进幼教集团化发展。

7、资源整合、行业抱团,资源共享、共创品牌。

8、认真学习《幼儿园管理规程》按政府督导评估标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四、理念坚定、文化自信

古往今来,任何国家或民族的发展与振兴,总是以文化教育的兴盛为支撑的。历史和现实都一再表明,一个抛弃或背叛自己历史文化教育的民族,是不可能实现发展和振兴,是没有前途和未来的,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习近平讲话

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权力观、价值观。理想信念是鼓舞和激励人奋勇前行的不竭动力,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没有理想就没有目标,没有信念就没有实现目标的动力。因此,我们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时刻充满干好工作的激情和活力。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价值观纷繁辈出现的时代,这样那样的诱惑不断的向我们“招手”,越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们越要经得住诱惑。不断加强学习,注重自我修养。要始终不骄不躁、谦虚谨慎、保持一颗平常心和进取心。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升迁,以豁达的胸怀处理得失,以奉献的精神服务社会。

面对烦恼和忧愁,一笑而过是一种释然,然后努力化解,这是一种境界。

面对误解和仇恨,一笑而过是一种坦然宽容,然后保持本色,这是一种达观。

最后我以席慕蓉的一段话结束我的讲座——

人生像攀登一座山,而找寻出路,却是一种学习的过程,我们应当在这过程中,学习稳定冷静,学习如何从慌乱中找到生机。 

谢谢大家!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本网站所有图文,否则,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法律顾问:湖南省森力律师事务所 王永红、周金平律师
…………………………………………………………………………………………………………………………………………………………
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云栖路 中海国际社区3期6栋2401、2801室

Address: room 2401 and 2801, building 6, phase 3, Zhonghai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Yunqi Road, Yuelu District, Changsha City, Hunan Province, China

企业邮箱:wy7272@163.com     QQ:104460625

电话:0731-85155756   85143196  官方网站:http://www.hnskedu.cn 湘ICP备19027770号

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