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

税银联合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发表时间:2019/11/14 00:00:00  浏览次数:687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 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近日,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积极促进“银税互动”持续健康发展。

“银税互动”即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合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自2015年推出以来深受广大守信纳税企业欢迎。

《通知》提出,扩大受惠企业范围,逐步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企业由纳税信用A、B级扩大至M级;积极推进税银数据直连模式,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推进“网上一站式”办理;积极推广成熟适用的信贷产品,提升“银税互动”工作质效。

《通知》强调,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借“银税互动”名义以任何形式向申请贷款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银行请第三方合作机构协助处理“银税互动”涉税信息的,应在合作协议中规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企业收费,也不得向企业转嫁任何费用,发现第三方合作机构向企业收取费用或变相抬高融资成本,银行应停止与其合作。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在“银税互动”合作协议中要明确各方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要按最小授权原则设定涉税数据管理和使用权限,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及时响应企业对“银税互动”的意见。银行在融资服务中需要使用企业发票数据的,应依法合规获取,并严格保护企业上下游信息安全。

《通知》提出,税务和银保监部门要建立“银税互动”效果评价体系,提升守信激励的示范效应,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本网站所有图文,否则,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法律顾问:湖南省森力律师事务所 王永红、周金平律师
…………………………………………………………………………………………………………………………………………………………
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云栖路 中海国际社区3期6栋2401、2801室

Address: room 2401 and 2801, building 6, phase 3, Zhonghai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Yunqi Road, Yuelu District, Changsha City, Hunan Province, China

企业邮箱:wy7272@163.com     QQ:104460625

电话:0731-85155756   85143196  官方网站:http://www.hnskedu.cn 湘ICP备19027770号

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