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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家长学校协同建设的方案

发表时间:2024/03/21 16:59:57  浏览次数: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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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家长学校协同建设的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规划(2022-2025)》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多方力量,致力于构建新时代家庭教育智库,研究家长学校人才培养课程和家庭教育分类指导课程。以“公益普惠、共同发展”为核心理念,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机构提供家长学校的协助与指导,助推名校名园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原则

    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以智库研究成果为导向,协助和指导各教育机构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培养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咨询活动。目标是推动家长学校的标准化与常态化建设,提升教育水平,共同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


二、家长学校协同建设方案

    湖南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依托其丰富的智库资源,推出家长学校联合共建方案(试点)。以下是合作的具体内容:

(一)合作学校基本条件

    1.重视学校教育内涵建设,并有意愿创办家长学校;

    2.能确保家长学校组织成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常态化;

    3.学校应位于城区或距离高速出口10公里以内;

    4.拥有适合开展家长活动的室内场地和多媒体音响设备。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可填写意向表。


(二)家长学校建设合作支持项目

    符合家长学校合作共建的单位,将获得以下支持:

    1.免费培训项目:涵盖家长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年级组长和家庭教育志愿者等系统培训。旨在提升全体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2.阵地建设支持包括派遣专家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咨询会;组织家长学校校长工作研讨会;为家长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汇报编辑做专业指导等,旨在提升家长学校活动品质和社会影响力;

    3.学习与表彰对家长学校合作共建单位,赠送家庭教育大会参会名额、表彰优秀老师和家长,以及颁发“共建示范性家长学校”牌匾等,旨在激励和提升学校及家长的教育热情和专业形象。

    将根据《家长学校工作清单》共同落实各项工作。


三、合作期限与相关费用

    家长学校联合共建合作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第三年学期末结束。期间,合作单位无需承担专家课酬费和师资培训费,只需支付相应的资源调度费和专家入园(校)讲座或咨询的交通、食宿费。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考虑并积极响应此合作方案,共同推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

    联系电话:15364084006、153640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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